第十二屆NPC人大常委會第十壹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這是我國反間諜工作領域的壹部重要法律,對預防、制止和懲治間諜活動,維護國家安全起到了根本性的法律保障作用。
擴展數據:
2065438+200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是在總體國家安全觀指導下,調整國家安全領域各種社會關系的基本法律。與1993的國家安全法相比,新國安法最大的特點是其所揭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所蘊含的“普世性”。
1993《國家安全法》專業性很強,是專門規定國家安全機關反間諜工作的法律。這部法律的內容只涉及在某些領域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
新國家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為指導,將維護國家安全的任務延伸到國家治理和社會治理的各個領域,將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主體範圍從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擴大到包括壹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內的壹切社會關系主體,真正體現了維護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