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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歲屬於什麽能力?

法律分析:18周歲以上公民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夠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故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公民,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釋,年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自然人,可以視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能夠維持當地人民壹般生活水平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年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能夠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16周歲以上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純有益的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實施。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壹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前款規定適用於八周歲以上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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