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考屬於省級統壹招生標準選拔考試,由省級教育部門牽頭,省級教育考試院統壹組織管理,各設區市招考機構具體組織實施。考試選拔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本質上是專科教育與本科專業教育的銜接,實行3+2模式,即普通專科脫產學習3年,普通本科脫產學習2年(臨床醫學3年)。
舉辦學校
1.可參加普通高考的普通高等學校:所有專科層次的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公辦和民辦本科院校;公辦和民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高職院校);公立和私立學院(學院)。
2.可接收普通高校學生的普通高等學校:辦學條件符合國家標準的普通本科院校,經省教育廳批準,可按規定的推薦選拔程序和名額招收優秀職業院校畢業生進入本科階段。只有第壹、二、三類公辦高校才有普通高校招生資格。根據教育部和國家發改委的通知,自2005年起,“985工程”和“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校原則上不再舉辦普通本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