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第三條規定:“社區矯正工作堅持監督管理與教育救助相結合、專門機構與社會力量相結合,采取分類管理、個性化矯正,消除社區矯正對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幫助其成為守法公民。”
其中,“監督管理與教育救助相結合,專門機構與社會力量相結合”是社區矯正工作的原則;社區矯正工作的目標是采取分類管理和個體化矯正,消除可能導致社區矯正對象再次犯罪的因素,幫助其成為守法公民。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
第四條社區矯正對象應當依法接受社區矯正,並接受監督管理。
社區矯正工作應當依法開展,人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障。社區矯正對象依法享有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權利不受侵犯,在就業、就學、社會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視。
論文-普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區矯正法宣傳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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