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重點企業就業保障服務,動態更新重點企業名單,完善“壹對壹”聯系服務機制,充分利用勞務協作機制和用工余缺調節機制,緩解重點企業招工難題。優化辦理涉企事項服務,完善就業、社保等涉企事項清單,推行企業招用員工“壹件事”壹攬子服務,運用新技術精準推送就業政策服務信息,提高政策服務便利性。明確就業性別歧視的法律規定以及用人單位在各方面實施就業歧視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細化處罰機制,在補償性賠償制度的基礎上,增加懲罰性賠償,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拓寬“就業歧視”的內涵將在反就業歧視中發揮重要作用。在現行的法律規定中,並沒有所謂的“學歷歧視”,但學歷歧視確實存在。比如歧視第壹學歷,這是很普遍的現象。即使工人的最高學歷是博士,如果第壹學歷不是“雙壹流”,也會受到歧視。如今,政府工作報告將“學歷歧視”寫入,豐富了“就業歧視”的內涵。
隨著新經濟、新職業的快速發展,我國靈活就業人員已達2億人。既要創造公平的就業環境,又要不斷拓寬就業渠道,創新制度設計,不斷完善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障政策,為靈活就業人員提供堅實的社會保障,保護每壹個就業人員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