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的立法法修正案,明確了地方立法的權限和範圍,界定了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的界限,防止地方政府濫用立法權損害公民利益。立法法的上述修改旨在:約束和規範行政權力,避免執法的隨意性。推進科學立法,維護法制統壹和尊嚴。
良法才能善治,修改完善立法法非常重要。政府行使的是公權力,不能越權。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們的立法質量不高,有些法律已經過時,有些法律不好操作,甚至有些法律阻礙了我們的改革和發展。我們要填補立法空白,全面修訂現行法律,為改革和發展提供高質量的法律依據。良法是善治的必要條件,善治對立法的要求很高。立法法的完善為依法治國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說,依法辦事會有壹個明確的預期,知道政府能管什麽,不能管什麽,會更有利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從而促進中國社會經濟的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