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權財產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1.侵權財產賠償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八十四條。侵權財產的賠償,主要是按照財產的實際價值,賠償受害人相應數額的金錢。財產的實際價值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法計算。即需要請鑒定機構對房產進行鑒定。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八十四條規定:
侵犯他人財產的,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財產損失。
第187條規定: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成的,補償費壹次性支付;壹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被侵權方有權請求相應的擔保。
二、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應列舉證據
1,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的證據;
2.被告侵權的證據;
3.財產損失證明(財產名稱、數量及發票,受損現場及物品照片,相關部門鑒定評估等。);
4、物業修繕費用的證明;
5.產權有爭議的受損財產的產權證明;
6、被告對損害的發生沒有過錯或者被害人也有過錯;
7.受損財產的所有權證明;
8.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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