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北京開發建設了壹個住宅項目。經過與設計單位的多次溝通,它得到了詳細的資料後,才投標該項目。

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在北京開發建設了壹個住宅項目。經過與設計單位的多次溝通,它得到了詳細的資料後,才投標該項目。

(1)本項目不宜采用固定價格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適用於建設項目規模小,建設周期短,施工圖設計深度滿足要求,符合法律法規,經有關部門審查符合建設工程強制性標準和規範,工程量容易確定的合同。住宅工程屬於招標法規定必須招標的工程範圍,壹般建設周期較長,各種不確定性和風險較大,承包商很難對風險進行全面的估計和預測。如果采用固定價格合同,承包方的風險很大,不符合合同法的公平正義原則。此外,根據《招標投標法》和2013《建設工程施工規範》,本工程應采用固定單價合同。

(2)施工過程中鋼筋價格從報價2600元/t上漲到3600元/t,承包人能否向發包人索賠,應以合同為依據。

首先,根據2013《建設工程清單規範》的規定,當施工中主要材料價格增加(減少)超過投標價的5%時,由招標人(發包人)承擔,鋼材價格從2600元/t增加到3600元/t,增加幅度遠遠超過5%。當然,合同中必須有這樣的約定。其次,索賠要在索賠期限內提出,否則可能會被駁回。三、材料價格上漲的原因非承包人原因(在因承包人原因逾期完工等情況下。).第四,意向書和索賠報告要詳細實用,證據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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