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清償債務。債務人暫時不能清償債務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債務人有能力償還而拒絕償還的,人民法院應當作出強制償還的判決。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壹十八條規定,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債權是權利人基於合同、侵權行為、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請求特定的債務人實施或者不實施某種行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