瑙康(Naw kham),又名紮那瓦康(Zainaw kham)和延那瓦康(Yan naw kham),是撣族,原籍緬甸臘戍,綽號“教父”,是特大武裝販毒集團“瑙康集團”的首犯。長期從事販毒、綁架、殺人等犯罪活動。201110年10月,創作了《湄公河慘案》。2012 5月10日被老撾方面依法逮捕並移交中國。9月20日上午9時30分,庭審在昆明中院進行。2012 11.6判死刑。與其他6名被告人共同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600萬元。65438年2月20日,二審在雲南高院開庭。鑒於案情復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26日,雲南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糯康因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
13年3月下午,糯康、桑康、依萊、紮西卡被註射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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