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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物、物的內涵和區別是什麽?

客體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客體,壹般分為物、行為、智力成果、個人利益四類。對象指向的對象就是目標。

客體所指向的實物就是標的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比如A從b那裏買了壹臺冰箱,那麽就有兩個對象,價格和商品。這個法律關系的標的物和標的是冰箱和支付的價款。

分為三類:

a、支配的對象:支配,對某物(事物、人格利益、身份利益、創造性智力成果、工商標誌)的支配。

B.請求權所針對的對象:請求請求,要求某人做某事(特定人的報酬,或特定人的行為)。

c、形成權所指向的客體:形成,形成某種關系(民事法律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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