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交給妳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歸還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為保管,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將他人遺忘物、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侵占罪是按數額定罪的,各地的立案標準不壹樣。按照相關規定,數額比較大:5000到2萬元以上。數額巨大:超過100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壹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上一篇:公章重疊有問題嗎?下一篇:關於大連(其他城市也可以)申辦心理咨詢公司和法律咨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