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六條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國家對工資總額實行宏觀調控。
《關於工資總額構成的規定》第四條工資總額由以下六部分組成:
(壹)小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四)津貼和補貼;
(五)加班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