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戰爭與和平法》的意義

《戰爭與和平法》的意義

格勞秀斯將國際法從神學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根據自然法闡述了戰爭的動機、方式和結果之間的關系。對於實際戰爭中的各種復雜情況,他提出了許多符合自然法的人道主義觀點,形成了獨立的法律概念,從而對世界各國政治經濟關系的處理產生了巨大影響。這本書奠定了國際法的理論基礎,因此格勞秀斯被稱為“國際法之父”。

評估:

A.作用:這本書奠定了國際法的理論基礎,格勞秀斯被稱為“國際法之父”。

B.影響:格勞秀斯的著作以主權國家理論為基礎,系統地提出了壹套平等解決國家間沖突的國際法原則,適用於戰時和和平時期。這些原則後來大多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準則,並不斷被引用、豐富和完善。

  • 上一篇:如何贏得孩子的撫養權?
  • 下一篇:找了壹份兼職“周薪”,今天卻幹了12個小時,包括威脅第二天不去就不發今天的工資。這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