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如何督促法院開庭

如何督促法院開庭

法律解析:1,開庭時間不需要當事人自行催促,而是由法院根據法院具體情況安排,法律沒有規定;2.法律對案件何時審結有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自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四十九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第壹百六十壹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

  • 上一篇:雲南財當家金融信息咨詢有限公司怎麽樣?
  • 下一篇:浙大金融和法學哪個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