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我帶組長給我1000元員工工傷賠償合法嗎?

我帶組長給我1000元員工工傷賠償合法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的工傷保險責任,並提供必要的工傷醫療、療養和賠償。因此,用人單位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以保障員工在工作中受到傷害的權益。

如果妳是職工因工受傷造成的工傷,用人單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妳不應該承擔任何費用。

所以公司是否要求妳承擔1,000元的費用需要具體分析。如果工傷是由於您個人的過失造成的,公司可以根據相關規定要求您承擔壹定的賠償責任,但賠償金額應當依法計算,不得超過工傷保險的賠償金額。

如果您認為公司要求的費用不合理或超出法定賠償範圍,建議您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或相關法律機構咨詢或投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上一篇:有沒有規定物業要24小時值班?
  • 下一篇:進行勞動法律監督時依法享有哪些權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