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親關系因夫妻離婚或壹方死亡,另壹方再婚而消失。親和力1。長輩的爺爺/外公-老公的爸爸的婆婆/姑奶奶/外婆-老公的婆婆/老婆的公公/婆婆-老婆的媽媽2。大姑-兄弟的妻子的共同地址或集體地址-姐夫-姐姐的丈夫的共同地址或也稱為姐夫的姐夫-姐姐的丈夫的姐夫-哥哥的妻子的嫂子-哥哥的叔叔-丈夫的姐夫-妻子的姐夫-妻子的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