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於進壹步完善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的指導意見》第七條下列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員,可以申請跨省就醫醫療費用直接結算。
(壹)退休人員異地安置:指退休後異地定居,戶籍遷入定居地的人員。
(2)長期異地居住人員:指異地居住且符合參保地要求的人員。
(3)異地常駐人員:指用人單位派遣到異地工作且符合參保地條件的人員。
(4)異地轉診人員:指符合參保地轉診條件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