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在要約中明確表示,乙方在1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這句話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無效。民事合同法關於邀請的規定是,受要約人在指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未答復的,視為不承諾,合同不成立。
所以句子C本身就是錯的。
默示是壹種意識的表達,是壹種法律行為,是壹種嚴謹的法律概念,而C中的沈默沒有意義,不會形成法律事實,所以這種沈默不是沈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