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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不走斑馬線,汽車不禮讓,怎麽指責?

法律解析:違反交通信號,不按規定走人行道或靠路邊行走的,罰款10元。1.行人沒到雙黃線時,汽車可以直行通過。2.汽車和行人在同壹邊。雖然行人已經在斑馬線上,但是行人還沒有到機動車道,汽車可以直行通過。3.行人在雙黃線上已經等候通行時,同方向過往機動車應當停車禮讓。4.行人在綠化帶的斑馬線上。當他們不進入機動車道的斑馬線時,機動車可以直行通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壹條行人應當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應當靠路邊行走。

第四十七條機動車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當行人穿過人行橫道時,他們應該停下來讓路。

機動車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應當避讓橫過道路的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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