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依法批準並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並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查詢涉及其利益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要求。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舉報或者投訴,並組織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