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法的調整對象是物流活動產生的、與物流活動相關的社會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物流術語》的定義,整個物流活動包括運輸、儲存、裝卸、搬運、途中、包裝、配送加工、配送和信息處理,每個環節都有相應的法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