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沒有工資條也沒關系。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對方對妳的薪資要求有異議,用人單位會提供證據。但最重要的是妳有證據證明妳在那裏工作過。
法律客觀性: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六條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本人支付工資。勞動者因故不能領取工資的,其親屬或者他人可以委托其領取。用人單位可以委托銀行支付工資。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員工工資領取的金額、時間、領取人的姓名和簽名,並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當向勞動者提供其個人工資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