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夥企業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由合夥人分別繳納個人所得稅,我國創業投資企業和股權投資企業選擇有限合夥而不選擇公司形式,壹個重要原因是稅收優惠,由合夥人自己繳稅,避免雙重稅賦,且在特定的政策下,可按照“利息、股利、紅利“應稅項目按照20%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有限合夥的收益或利潤分配完全由合夥人之間自由約定,不受出資比例的限制。
擴展資料
為了鼓勵合夥企業加大對科技創新投入,近些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了新政來減輕創投企業稅負。比如,今年7月1日起,國家在全國範圍內,全面實施創業投資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稅收優惠政策。
具體內容包括,對有限合夥制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直接投資於初創科技型企業滿2年的,該合夥創投企業的個人合夥人可以按照對初創科技型企業投資額的70%抵扣個人合夥人從合夥創投企業分得的經營所得;
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抵扣。符合條件的天使投資個人也享受同樣的優惠。
人民網-稅務總局:合夥企業個稅稅率最高35%?有創投稱已補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