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國稅黑名單(異常戶)取消了怎麽辦?

國稅黑名單(異常戶)取消了怎麽辦?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四十壹條規定,納稅人被列為非正常戶超過三個月的,稅務機關可以宣布其稅務登記證無效,並依法征收其應納稅款。

認定異常戶並在註銷前前來履行納稅義務的納稅人,持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填寫《異常戶註銷申請審批表》,結清應納稅款和滯納金後,可正常恢復生產經營或註銷稅務登記。

延伸信息問題中的情況屬於十四年前妳是壹家貿易公司的法人代表。因為妳沒有營業過,也沒有進行過國稅申報,國稅會按照異常戶管理辦法將貿易公司變更為異常戶(兩年後系統會自動註銷),貿易公司法定代表人重新申請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業主在進行稅務登記時,無法在征收管理系統中錄入(相當於被列入黑名單)。解決方案是:

1.這種情況下,個體工商戶用別人身份證登記的,非正常貿易公司可以不管;

2.如果確實想註冊自己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向貿易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註銷異常戶,再申請註銷貿易公司。

3、根據稅務部門的規定,終止非正常戶履行壹般處罰程序,罰款1000元以上(最低1000元)。

百度百科-稅務登記管理辦法

  • 上一篇:國地稅改革用了多久
  • 下一篇:邯鄲市企業為什麽要記帳報稅?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