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除國家列明的免稅項目外,所有補貼、津貼都要並入當月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新聞照片。那些物品不是免稅物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壹款第三項、第七項。
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以及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退職工資、退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單位和個人在不超過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的範圍內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個人實際領取(贍養)原繳存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高級專家退休期間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高級專家在延長退休期間由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統壹發放的工資、薪金、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