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預付辦公用品費用或員工在購買辦公用品前向公司申請貸款;
2.購買辦公用品後,交回公司專門保管並開具收據或寫收據;
3.采購人員憑采購發票和倉儲單位在費用報銷單上簽字,保管員或部門經理在“審核”上簽字,會計主管簽字,然後到出納處領取報銷的款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小規模納稅人以外的納稅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登記。具體登記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會計核算健全、能提供準確納稅信息的小規模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登記。非小規模納稅人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