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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和“清產核資”的區別?

1、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現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規定的解散事由以後,依法清理公司的債權債務的行為。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因股東會決議解散、因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因陷入僵局時解散或者因違法被強制解散時,公司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

2、清產核資是“清查財產、核定資金”的簡稱。對企業的資產進行全面的清查和盤點,並核定企業為完成預定產銷任務所需的資金量。通過清產核資,可以摸清企業家底,挖掘企業內部資金潛力,總結和改進財務管理,正確預計企業的資金需用量,合理地組織財務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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