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早些年,施工方的報價中都是包含了相關的管理及稅金成本的,而近些年,裝修施工方為了擴大的自己的利潤空間,又將這兩個方面單獨列出來計費,其有涉嫌重復收費的嫌疑。
如果自己不想交,個人覺得可以采取,按照不交管理費和稅金和其簽定合同,然後再要求施工方提供發票,如果對方不開具發票,就涉嫌偷稅漏稅嫌疑,可以直接向工商或稅務部門舉報,消費者在購買產品或者服務的過程中,都有獲取發票的權力,而產品或服務提供方有向消費者提供發票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