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應計稅款滯納金時:
借:營業外支出
貸:其他應付款
2.繳納稅款滯納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3.期末結轉本年利潤時:
借方:本年利潤
貸:營業外支出滯納金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在規定期限內履行納稅義務時,稅務機關設立新的貨幣支付義務,以督促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強制執行方式。我國稅收征管法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或者稅務機關依法規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
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其限期繳納稅款外,從逾期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
第八十三條
規定:稅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的追繳稅款和滯納金的期限,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納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