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衛生防疫站調撥或發放的、由政府負擔的免費疫苗,不征收增值稅。疾病控制和預防中心分配或分發由政府承擔的免費疫苗,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衛生防疫站配置生物制品和醫療器械征收增值稅問題的批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