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所需資料
1、辦理外埠經營登記
外埠納稅人到大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前持下列證件資料和報表向大連市實際生產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稅務登記管理崗申請報驗登記,接受稅務管理。
1.稅務登記證件副本;
2.《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1份)。
2、辦理外埠經營登記核銷
外埠納稅人在其經營活動結束後,應當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壹式壹份,國稅留存),到大連市主管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稅務登記管理崗進行申報,辦理外埠經營登記核銷。
二、辦理條件
外埠稅務登記是指外地來連的增值稅業務納稅人,其報驗稅務登記在經營地國稅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外地來連的營業稅納稅人,其報驗稅務登記在聯合稅務登記機構辦理。大連市本行政區域的營業稅納稅人,其報驗稅務登記在勞務發生地地稅主管稅務機關辦理。
三、辦理程序
1、納稅人申請
2、稅務機關受理、審核、辦理
3、《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核銷
4、資料歸檔
四、辦理時限
提供資料完整、各項手續齊全、無違章問題,符合條件的當場辦結。
五、辦理機構及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