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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計算四個季度的季度平均值?

如何計算四個季度的季度平均值如下:

總資產=四個季度平均總資產之和/4;季度平均值=(季度初總資產+季度末總資產)/2。例如,季初總資產為654.38+萬,季末總資產為8萬,則該季度平均總資產=(654.38+萬+8萬)/2 = 9萬。

年均總資產=四個季度平均總資產之和/4;

季度平均值=(季度初總資產+季度末總資產)/2。

例如,季初總資產為654.38+0萬,季末總資產為654.38+0.2萬,則總資產季度平均值= (654.38+0萬+654.38+0.2萬)/2 = 654.38+065.438+0萬。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應根據企業全年季度平均值確定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年度季度平均值=年度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始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為壹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例如,某企業從1季度到第四季度對應的季度平均總資產分別為1萬元、80萬元、1.2萬元、200萬元,則年度季度平均為= (1萬元+80萬元+1.2萬元+2000。

總資產是指企業資產負債表上的全部資產。企業過去的交易和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是指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全部資產,包括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和遞延資產以及其他長期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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