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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檢查證管理暫行辦法的第十四條

稅務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當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和《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行使稅務檢查職權,並有責任為被檢查人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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