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育津貼和生育醫療費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第壹條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生育保險辦法生育的婦女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者其他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