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電子稅務 - 什麽是“特殊稅收待遇”?

什麽是“特殊稅收待遇”?

特殊稅務處理是指企業的經營行為區別於壹般稅法的處理,不符合稅法關於資產、負債和經營活動的壹半規定。本質上是對企業的壹種照顧。並不是說符合特殊稅收待遇的條件就不用交所得稅。對於非股權支付,仍應確認轉讓的利得或損失。比如稅法壹般規定,以非貨幣性資產清償債務,應當分為轉讓相關非貨幣性資產和以非貨幣性資產公允價值清償債務兩項業務,確認相關資產的利得或損失。但是,企業重組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適用特殊稅務處理規定:

(壹)有合理的商業目的,其主要目的不是減少、免除或延遲納稅。

(二)被收購、合並或分立部分的資產或股權比例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比例。

(3)企業重組後12個月內不改變重組資產原有的實質性經營活動。

(四)重組交易對價涉及的股權支付金額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比例。

(5)企業重組時已取得股權支付的原大股東,在重組後65,438+0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取得的股權。

企業重組符合上述條件的,交易雙方可按以下規定對其交易的股權支付部分進行特殊稅務處理。

重組交易各方暫不按特殊稅務處理規定確認交易中股權支付相關資產轉讓利得或損失的,非股權支付仍應在當前交易期間確認相應的資產轉讓利得或損失,並調整相應資產的計稅基礎。

非股權支付對應的資產轉讓利得或損失=(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轉讓資產的計稅基礎)×(非股權支付金額÷轉讓資產的公允價值)。

  • 上一篇:上集鎮的南水北調
  • 下一篇:手機微信上銀行卡號和身份證怎麽解綁?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