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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稅率

1.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率20%,職工個人繳費率8%。個體經濟組織單位繳費率為12%,職工個人繳費率為8%。

2.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率8%。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2%。

3.失業保險:單位繳費率為2%。職工個人繳費率1%。

4.工傷保險:根據行業風險程度,確定本單位基準費率,基準費率控制在0.5%-3%之間,並根據相關情況及時調整。員工自己不繳費。

5.生育保險:國家機關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繳費率為0.4%;企業繳費率為0.8%;其他用人單位的繳費率可以選擇0.4%或者0.8%。員工自己不繳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繳行為,維護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第三條稅收的開征、停征和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

第四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有代扣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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