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納稅信用等級評定管理試行辦法》,納稅信用等級的評定內容為納稅人遵守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接受稅務機關依據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進行管理的情況。
具體指標為:
稅務登記情況;納稅申報情況;賬簿、憑證管理情況;稅款繳納情況;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處理情況。
指標累計值為100分,具體分值為:稅務登記情況15分;納稅申報情況25分;賬簿憑證管理情況15分;稅款繳納情況25分;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行為處理情況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