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情況
1,從事任何形式的商業、商業、技術、專業、職業或其他以營利為目的的活動;
2.為會員從事社會或娛樂活動提供設施、服務和特殊場所的俱樂部;
3.所有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或雖未在香港註冊成立但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的有限公司,不論它們實際上是否在香港經營業務。
4.所有在香港設有代表辦事處或聯絡處,或在香港租賃物業的非香港註冊有限公司,不論它們是否在香港設有營業地點。
5.但是,壹個人只為壹個職位工作或被雇傭,不會被視為經營企業,也沒有必要註冊。
顯示
經營者必須將有效的商業登記證/分行登記證展示在營業場所的顯眼處,以便有關當局隨時查閱。部長授權的檢查員有權在任何合理時間進入他們有理由相信正在開展業務的場所,並在該場所進行必要的檢查和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