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是多年來經濟責任審計的有效管理機制。今年,青島市李滄區修訂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調整了聯席會議領導小組成員,從領導機制、責任機制、工作機制等方面進壹步規範了工作。
在領導機制上,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負責全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審計結果運用,適當調整區紀委、區委組織部、區監察局、區審計局等職能部門成員, 健全和完善領導小組工作決策層、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成果應用層、審計機關實際操作層和經濟責任審計聯席辦公室組織協調層的運行保障機制。 在責任機制上,將審計目標、任務、責任逐項量化分解到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加強協調、密切配合,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在工作機制方面,積極適應形勢任務需要,加強制度建設,修訂完善《李滄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李滄區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辦法(試行)》等制度措施,為進壹步規範經濟責任審計行為、實現質量保證和提升奠定了制度基礎。通過將組織監督、紀檢監督和經濟監督有機結合起來,糾正審計發現的問題,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制度監督機制,打造了領導幹部經常性管理監督平臺和從機制上監督制約權力、防止權力濫用的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