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健全選人用人機制,推動幹部選拔工作。壹是采用公推直選的形式選拔幹部,增加幹部選拔透明度。二是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大力推行定崗分流和競爭上崗,優化機關人員結構,增強幹部隊伍活力。
(二)健全績效考核機制,確保準確評定實績。凡在考核中實績較差、排名置後的幹部要堅決予以誡勉、調整,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
(三)健全幹部激勵機制,調動幹部工作積極性。
(四)激發隊伍活力。要結合每年壹次的人員調整把作風踏實、熟悉經濟的優秀幹部調整到重點部門及重要職位進壹步營造務實、高效、競爭的幹事氛圍,激發幹部隊伍活力,促進各項稅收事業快速協調發展。